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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及2024年毕业生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2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及2024年毕业生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及2024年毕业生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符合条件的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于2025年6月22日前完成填写,后续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见附件1)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3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3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

二、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 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2025年6月22日前完成填写。待学校、中央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2025年9月3日前完成填写。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辅导员老师

或学校咨询:达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92635


附件:

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