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树立典型,鼓励我院学生广泛接触社会、增长见识、了解国情,激励我院学生不断成长成才,根据设奖单位的意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学年工商管理学院“鹏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设立及奖励标准
(一)奖学金类别
1.“鹏志”本科奖学金:
评选对象: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奖学金人数及标准:共10人,3000元/人。
2.“鹏志”研究生奖学金:
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定向生)。
奖学金人数及标准:共4人,5000元/人。
(二)评奖年度:2024-2025学年
二、申请条件:
(一)“鹏志”本科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
3、参评学年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参评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等大于(含)5000元大额奖学金的,不参评。
5、优先条件:在学术研究或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在社会服务或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领导力和社会责任感者优先。
(二)“鹏志”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GPA)排名位列专业前20%;参评学年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者优先。
4、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5、参评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等大于(含)5000元大额奖学金的,不参评。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12月1日-12月4日中午12点,学生向学院申请。请将申请资料包括:工商管理学院“鹏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工商管理学院“鹏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个人获奖、志愿者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辅导员处。
(二)学院(研究院)审核及公示
12月5日-12日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江娜 联系电话:87081650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