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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参保学生2024年9-11月门诊全额垫付费用报销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 2024-12-06

各培养单位:

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办【2020】33号)要求,学校医保办公室前期已对部分参保学生全额垫付的门诊费用进行了手工报销。

为保障参保学生医保权益,现继续对参保学生2024年9-11月在校医院由校医院医师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全额垫付门(急)诊费用进行手工报销。

一、 报销所需资料

1、校医院门诊报销:

(1)校医院门(急)诊病历

(2)校医院门(急)诊发票原件

(3)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卡号及银行开户网点信息

(4)提前下载“国家医保”APP,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5) 本人身份证原件

2、院外门(急)诊转诊报销:

(1)校医院医生开具的门诊转诊单(急诊就诊忽略)

(2)就诊医院的门(急)诊病历

(3)门(急)诊发票原件

(4)门(急)诊药品发票所对应的处方单

(5)门(急)诊检查费所对应的检查报告

(6)门(急)诊发票所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

(7)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卡号及银行开户网点信息

(8)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报销时间:

柳林校区:每周二、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光华校区:每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上交报销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报销地点及咨询电话:

柳林校区:校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 87092687

光华校区:校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 87355687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