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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10

各位2022级、2023级和2024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安排

(一)评价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等其他类型学生可参照执行。

(二)评价时间

2025年1月9日-- 3月3日

(三)评价方法

学院已对照《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24年7月修正版)修订了《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202407)》,学生通过学校“智慧学工”平台综合评价系统完成(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

二、具体实施

(一)测评前准备工作

完成发展性评价资料上传。督促参评学生于2月20日前完成发展性评价证明材料上传。弄虚作假者评价结果记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测评实施及要求

1.基础性评价阶段(1月9日-1月16日)

(1)互评环节。学生和辅导员对照评价细则对同学表现做出公正客观评价。经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审议无误后,互评成绩方可生效。

(2)自评环节。学生对照评价细则,根据个人学期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开展个人自评。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对学生基础性评价自评分进行审议,并根据负面清单对减分项进行确认。

注:学生须先完成互评才可进行自评。

2.发展性评价审核阶段(1月13日-2月23日)

班级综合评价小组、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发展性评价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202407)》认定标准进行统一认定(包括负面清单项目)。

3.学院(研究院)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审核(2月23日-2月28日)

学院审核本单位各班级的综合评价结果。

4.综合评价结果公示阶段(3月1日-3月3日)

学院将最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对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反映。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202407)》

附件2:综合评价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

附件2:综合评价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