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我校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费工作的通知》内容,学校集中代收学生参保费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20日。为确保学生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现将参保补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和《关于做好成都市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成医保发〔2025〕29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港、澳、台籍大学生)均纳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学生除外)。
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以实际缴费年度为准,若以往年度参保登记但本年度尚未缴费将无法享受2026年医保待遇。如学生已在异地(含户籍所在地)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可重复参保。
二、尚未缴纳基本医疗参保费的学生(尤其是申请了各种助学贷款等缓缴学费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12月20日前)缴纳参保费用。2026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8元/人/年(自愿参保)。缴费方式:推荐关注“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登录缴费平台后,若没有显示医保费项目,请联系028-87092190财务处杜老师)
三、学生在校参保成功后需及时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在首诊医疗机构(校医院)就诊可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实时联网结算,享受大学生门诊待遇;无医保电子凭证,门诊费用按自费结算。已参保成功的学生,如前期有全额垫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按流程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学校医保咨询电话:028-87092687(柳林);028-87355687(光华)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